浙江宁波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笔试时间:见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思政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学校。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教职工420余人。学校现有6个二级学院、1个附属口腔医院、2个附属中医院,1个院士工作站。开设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招生专业。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2个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承担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文件制定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
1 | 思政教师 | 专业技术 | 教学 科研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政治学(代码:0302)、马克思主义哲学(代码:010101)、中国哲学(代码:010102)中国史(代码:0602)、世界史(代码:0603)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面向 全国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
1.招聘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 历届生为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证明中学历学位授予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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