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甘南州卓尼县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90名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牧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人社字〔2023〕24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90名,其中:男80名,女10名(具体岗位详见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简称“岗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卓尼县户籍(县外户籍必须在卓尼县落户两年以上,自2021年10月26日前迁入);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耳语听力不得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口吃等,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各种残疾,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眼部疾病;
6.男性净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7.年龄条件: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8.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已聘用为卓尼县财政保障辅警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卓尼县人民政府网、卓尼县电视台、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及“卓尼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11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11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扫描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8: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考务费一经考生缴纳,不予退费。
6.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度调整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通过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矫正视力、辨色力和净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藏汉双语(FJ1001)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藏汉双语(安多藏语)进行面试,如不会使用藏汉双语,则无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缺考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八)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体检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140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要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公安机关出具审查结果。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十一)聘用与培训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卓尼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由卓尼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6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四)为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招聘,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与“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同时进行,考生只能选其中一项报名。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41-3625758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941-3622029
县公安局 0941-5934080
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0931-8727856
附件: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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