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执法辅助类辅警25人。
(二)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开展治安巡逻防控等警务辅助工作,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岗 位 | 人 数 | 性 别 | 年龄 要求 | 学历及工 作经验要求 | 考试要求 | 计分 方式 | 身高、视力要求 |
处突 辅警 | 25 人 | 不限 | 18-30周岁 | 大专或以上学历 | 1.笔试按1:6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三项: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体能测试合格的按1:3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按1:1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 笔试占40%,体能测试淘汰制,面试占60% | 净身高17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政历清楚,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
(二)性别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国内地公民(即1993年10月1日之后至2005年9月31日之前出生)。
(四)学历要求
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身体条件
净身高17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与其他公安机关签署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在职辅警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至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沙路1号。
(四)应聘者须提供材料
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复印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证明(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0月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打印);
6.近3年社保流水清单(无参加过工作的不用提供);
7.退役军人请提供退役军人证;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请提供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相关证明;具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请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按以上顺序叠放。现场初审材料后将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和文书写作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
(三)心理素质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考生全程匿名参加,以编号参加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应考人员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主要考核应考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在体能测试合格范围内,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公告中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工作管理要求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政审合格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人员进行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纪教育、思想品德、岗位技能及体能训练等,凡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的,取消录用。
八、薪酬待遇
年薪约为10万元(税前,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按同类岗位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
(二)坚决杜绝替考、代考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在职应聘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现工作单位,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者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六)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递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分局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报考资格,以及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南沙区公安机关辅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次辅警招聘公告及录用情况公告将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发布,各项考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公告和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020-34684878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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