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系统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规定,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 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教师职业素养、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4. 符合《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5. 与选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 选聘对象(符合其中一条)
1.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以及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或硕士及以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3.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4.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国家奖学金荣誉的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浙江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2024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4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7.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2024届音乐、体育、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4),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上述选聘条件之一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 温州大学招聘会
1.网络预报名。2023年11月3日9时起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预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完善信息。11月7日14时前预报名截止。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期间,各选聘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应聘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应聘对象具体情况。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各应聘对象尽早进行网上报名。
2. “温州大学招聘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相关信息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事先公布。
3. 现场资格初审和综合比选
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9时至14时携带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等资料(附件3)到达“温州大学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和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选聘学校通过查看简历、现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审核应聘对象报名资格,评估应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对应聘对象进行综合比选。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应聘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论处。
4. 确定考核人选
(1)2023年11月9日14时至15时,各选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及综合比选情况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其中选聘岗位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
(2)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数。考核人选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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