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1月10日(星期五)09:00-17:00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小初部)和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高中部)两个校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小初部占地面积16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84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小学语文 | 2 | 教育类、文史类及其相关专业 |
2 | 小学数学 | 2 | 教育类、理工类及其相关专业 |
3 | 初中语文 | 4 |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
4 | 初中数学 | 4 |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
5 | 初中英语 | 4 |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
6 | 初中科学 | 3 | 物理、化学、生物及其相关专业 |
7 | 初中社会 | 3 | 政治、地理、历史及其相关专业 |
8 | 初中美术 | 1 | 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
9 | 初中体育 | 2 | 体育及其相关专业 |
10 | 初中信息技术 | 1 | 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 |
11 | 初中心理健康 | 1 | 心理学及其相关专业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1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4)学历、学位证书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设北京、嘉兴两个报名点。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1月10日(星期五)09:00-17:00
北京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嘉兴报名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万兴路2776号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或现场领取);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或现场领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
以上证书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现场报名直接给出。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如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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