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见公告
笔试时间:见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通过走进校园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高中阶段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以用人为主,简化程序,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
4.坚持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以用人单位为主导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2023-2024学年通过走进校园完成招聘计划174名,具体学科情况见《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社旗县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教育系统内由县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
4.现役军人、2024届以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及2022、2023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专业与《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所要求一致。所有拟聘人员在入职前须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年龄要求。
本科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198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见《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未按要求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本次招聘的其他信息也将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请报名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我县报名参加的高校双选会举办时间及我县特邀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开始至少前一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到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报名处,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招聘的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报名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求职简历;往届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3.资格初审。
社旗县教师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本次招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代码001、002、003、009、010、011、017、018、023、024、025)3个学科,中职校的新能源、船舶机工、无人机专业、法律专业、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学、会计专业、健美操专业、环境设计、中药材种植、戏剧戏曲、中文写作、书法、畜牧兽医、金融(岗位代码032-046)专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大于等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设岗学校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或无法联系、联系不能接通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高中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岗位代码004-008、012-016、019-022、026-031)6个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对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设岗学校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申请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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