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09:00-11月15日下午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为做好2023年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6个教学班,学生2249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中学英语教师6名。
(三)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若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带有“师范”字样,需出具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成绩单(带有师范字样或师范类课程)。
7.取得初中英语或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9.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英语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10.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等禁止准入情形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实施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2.发布渠道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75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上午09:00-11月15日下午6:00
3.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3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2023年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学位证,留学回国和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对应岗位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7)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8)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9)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10)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
(1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1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请按附件5模板要求填写),其中,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为在编教师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3)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材料外,为纸质版的,均应扫描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可彩色打印复印的,均应彩色打印复印。资格复审时,在复审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收取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于2023年11月17日17:30前登录系统并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7日17:30准时关闭,2023年11月15日18: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11月17日17:30前重新提交材料但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结果发布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等方式予以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及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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