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2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取;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治安协管员12名,具体详见《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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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治安管理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符合《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岗位学历、年龄、性别、户籍等基本条件,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和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和县海峰西路259号);
(2)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编辑成电子版本(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xxhrl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县经开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另外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 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三,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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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安排: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达到,逾时视同放弃,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4)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时间≤4'50″)、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65厘米);女子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标准时间≤4′25″)、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30厘米);
(5)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6)体能测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认体检名单。
(2)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面试、实操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根据岗位参照其他同等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及面试两个环节,进入招聘面试未录用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将全部纳入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567800(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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