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为满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决定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人,全部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具有周村区户籍(含周村生源);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2005年11月6日之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六)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11月6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1月6日;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二)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抓好社区党建工作。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组建志愿服务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体育、消费维权、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禁毒戒毒、安置帮教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
(六)完成党委、政府,其派出机关、社区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下载、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淄博众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周村区太和路176号保安公司办公楼一楼西侧办公室)。
4.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索引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要求和岗位招聘条件,向招录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社会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百分制计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为淄博众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周村区太和路176号保安公司办公楼一楼西侧办公室)。
笔试考务费40元(现金),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录单位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入职基本条件,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分别加2、3分。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及加分项分值确定最终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ucun.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四)面试
面试考务费70元(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ucun.gov.cn/)。
(五)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下同),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ucun.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录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主管机关将进行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录用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试用期一年,入职一个月内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八)工资待遇
新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比照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
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最低薪酬系数为1.0,最高薪酬系数为1.54)。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公开招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录具体事宜委托淄博众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
咨询电话:0533-6195771
附件1.2023年周村区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淄博市周村区民政局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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