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深圳龙华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35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2023年11月8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实党建工作队伍,结合工作实际,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35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一定的党务知识,热爱党建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持有《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未持有的,须于入职一年内考取《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
对于工作经历特别适岗、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考的形式,报名方式详见龙华先锋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2023年11月8日17:00。
3.补充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7:00-2023年11月9日15:00;即已在正常接收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但由于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内提交完整资料,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
4.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材料,并在指定网站的端口进行上传。
(1)《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需填写完整,表上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2023年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需加盖党组织公章)扫描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6)持有《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的,提供扫描件1份。
(7)需证明党务工作或党政机关综合材料经历的,提供相关单位经历证明(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版彩色(红底)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备齐原件供核查使用。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统一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入口”登录后查看,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页反馈信息,资料不完整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料补全。
2.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要求见准考证。笔试考试大纲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务知识、党史、党内规章制度、时政要闻等内容。请持续关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报名系统等有关网站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资格初审及笔试成绩情况,结合招聘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计算总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将严格考察考生政治表现,认真查验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和过往履历,以及近3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一)签订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要求与指定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
(二)工资待遇
龙华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待遇分为五个职级30个档次,实行双线并行晋升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主要安排到机关、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园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
(四)试用期管理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且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准确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名咨询电话:0755-23007245,0755-233383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龙华区2023年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考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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