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8时截止
因工作需要,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3名。主要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对外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安全保卫、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理、送达法律文书、大型活动安保等;协助开展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普通高校学生;(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5)法院或其他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7)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文秘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全日制学校为211以上的,专业可适当放宽。
2.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日后出生)。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报名表》,表内提供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hzjcyzzc@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8时截止。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1),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者与本院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报名表》一份(附件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
1、技能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技能测试,需携带身份证。
(1)体能测试:男性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女性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
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进入电脑打字测试。有遗传病史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跑步等剧烈运动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因考生身体原因发生不良后果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电脑打字测试: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会打字,打字速度每分钟不低于60个字,准确率达90%以上。合格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撰写能力,考生根据给定主题,按要求独立完成文稿撰写。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1:3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不少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体检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五、薪资待遇
1.薪酬待遇2600元左右,另有餐补和一定的考核奖,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的80%。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
报考咨询电话: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518-85571537。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组0518-85571566。
联系人:周女士 18344783295;15061326688
附件1.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6日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