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下达2022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考古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师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先秦考古、历史考古、外国考古、科技考古、文化遗产与博物馆学、古文字学及考古学相关学科讲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 考古学相关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号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1982年6月1号以后出生)。
6.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D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具有2项及以上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不限),并得到专家的高度认可;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得少于1篇。
三、聘用管理方式
1.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2.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等内容。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页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不退还)
五、应聘方式
1.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应聘材料递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考古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的各项防疫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应聘人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932
电子邮箱:stwang@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吉林大学正新楼1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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