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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面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11-10 17:07:39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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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面向北京大学选调2024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单位

  选调范围为北京大学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主要为山西省省直机关。根据考生志愿,也可选调到设区市的市直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大学本科生199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北京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北京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11月7日9:00至2023年1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s://sbm.sxpta.com/SXptaExam_2024dxxds_bm/index.html)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需于2023年11月15日24: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发送至sxxdpku@163.com,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4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上午,时长为2小时。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地点设在北京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下午,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6日12:00至11月18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分岗面谈

  省委组织部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谈。按照总成绩排名(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选调条件中所述的优先选调情况排名)和考生意愿确定意向工作单位,并签订就业意向书。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影响录用的,就业意向自动解除。

  (七)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拟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考生未能按期毕业等原因造成无法录用的,协议自动解除。

  (九)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村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鼓励选调生留在县、乡基层任职。

  3.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入职后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4019055 18536899502

  电子邮箱:sxxdpku@163.com

  附件:1.选调单位名单

  2. 报名相关材料目录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1.附件1:选调单位名单.pdf

  2.附件2:报名相关材料目录.doc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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