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济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国内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
综合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具体见附件)。
(二)引才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以后出生);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与山东省纪委监委、济宁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或者济宁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njjjc.jiningdq.cn)“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专题”的考生报名平台快速入口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生报名平台(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jnsjw/index.html#/index)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考申请,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5日11:00-11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1月18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核减和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将通过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3.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初审通过人员于2023年11月19日18:00前,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1月20日9:00-11月21日17:00,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A区8楼A0809房间。
2.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023年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名之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照片);
(5)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岗位计划数3倍及以内的,不再组织面谈。面谈、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谈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以面谈通知书为准。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通过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岗位实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对应聘人员的考察贯穿引才工作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有关引才事项信息将通过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专题”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引才信息,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变更,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错失招聘机会。
此次引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上述公告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7—2967764
附件:2023年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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