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13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8:00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辅警(非人民警察编制、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拟招聘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13名,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3.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7.6万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执勤装备;
(三)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四)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站报名、微信报名。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招考报名”→“报名网站”,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3)报名所需材料请上传彩色PDF扫描文件至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同时结合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工作履历等情况择优确定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
1.面试、笔试采取现场考试、口头问答、上机操作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2.考生参加面试、笔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1.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2.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3.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评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辅警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同时组织面谈考察,重点对应聘考生人岗适配程度进行评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根据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弃权处理
已确定为聘用人员但自动弃权,或未按通知要求时限报到,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各类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项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王警官864691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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