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窗口审核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utuo.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须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有会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至邮箱:18144746@qq.com。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工作由普陀区财政局负责。
2、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普陀区财政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普陀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062866,联系人:陈科长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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