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广东画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共广东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归省委宣传部主管,是从事专业美术创作与理论研究的副厅级公益一类、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广东画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继北京、上海、江苏最早成立的省级画院之一,主要职能是: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指引下,从事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发掘和培养新时代美术名家,推动广东美术创作繁荣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结合年度人才工作计划,我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国画美术专业技术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致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追求德艺双馨。坚持崇德尚艺、向上向善的艺术品格;正直担当,脚踏实地,敬业乐群,廉洁奉公,践行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有良好口碑,在美术业界内具备良好的影响力和社会显誉度。
3.创作成果显著。注重学术研究,坚持守正创新,在艺术创作与研究中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大幅主题创作经验及独立完成的相关作品;具有较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和扎实的绘画功底,作品能塑造出自身鲜明的艺术风格与时代特色,兼具一定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富有培养空间和发展潜力。
4.专业定位要求。招收中国画专业写意和工笔画种创作人才,其中:人物画要求有很强的造型及表现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兼具鲜明艺术风格;山水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兼具鲜明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山水画创作;花鸟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兼具鲜明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花鸟画创作。
5.业绩要求。须达成以下其中一项业绩成果:
A.国家级展览入选3次以上;
B.国家级展览入选2次并在省部级展览获奖1次以上;
C.国家级展览入选1次并在省部级展览获奖2次以上;
D.在境外取得的业绩成果,经由广东画院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考核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评审认定,达到A或B或C项中同等次(级别)水准。
6.具有较强理论修养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运用专业理论指导美术创作实践,可提供1-3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理论研究论文作为综合参考。
7.应聘年龄要求。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10月30日为限,分类要求如下: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国外、境外同等学历学位),或具有艺术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9.身心健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承担岗位职责任务素质。
10.人事档案完备,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党政系统社会公开招聘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5日起至12月4日止,共计10天。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gov.cn)、广东画院官方网站(www.gdhuayuan.com)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材料整理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dhybgs@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同时,应聘人员应将申报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到广东画院办公室,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照片);
2.身份证、近期证件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参展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由本人单独创作或以第一作者创作的中国画代表作品10幅(其中须有3幅为年内近作),另写生、速写作品5幅,均为高清打印(或照片);以及画册、报刊评介资料等;
4.提交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至3篇,明确发表时间和刊物类别。
所有材料按附件3材料清单整理成册,统一定为A4打印纸幅面。(注:报名资料不退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尽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类对岗申报。报名截止后,招聘计划数与初审合格申报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考核。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招聘不受此限制)。
2.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逾报名期后提交的报名材料,明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我院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等咨询途径,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报考疑问,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画院路1号
联系部门:广东画院办公室(邮编:510170)
联系电话:020-81362795
电子邮箱:gdhybgs@126.com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专家小组依照程序和资格条件,就报名材料及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报名成功;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
(二)成功报名名单
经审核确定报名成功的人员名单,通过广东画院官方网站(www.gdhuayuan.com)统一公布,应聘人员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是否报名成功。
(三)资格复审
经笔试进入面试名单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顺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由广东画院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无工作经历者略)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报考者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如为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
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现场中国画主题创作。
1.人物画要求有扎实的造型及表现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具有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
2.山水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具有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山水画创作;
3.花鸟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具有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花鸟画创作。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于12月下旬在广东画院(新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笔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笔试考室次序号。
(三)笔试成绩
由招聘专家考核小组按程序与规则来综合评定笔试分数。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评委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广东画院官方网站(www.gdhuayuan.com)公布笔试考核成绩。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同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参照上述标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画院官方网站(www.gdhuayuan.com)统一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综合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个人中国画代表作品展示考评,以及对创作研究观念与特色的现场陈述;同步审阅专业学术论文。内容要求如下:
1.选送6幅由本人单独创作或以第一作者创作的中国画代表作品参加公开展示,其中须有3幅为年内近作(一般应为原作,重复或复制需标记);
2.提交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至3篇,明确发表时间和刊物类别,统一格式打印展示供专家审阅;
3.展示场地由广东画院展厅集中统筹安排,展示序号依照报名先后次序确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程序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为评委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评委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直接面试人员按面试分排序,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序,在成绩合格范围考生内,按相应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公布考察人选名单并通知体检。
八、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考察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综合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广东画院院务会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应聘人员德才条件、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因素,确定考察对象。
(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工作,成立考察组,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院务会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报备。如院务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应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画院官方网站(www.gdhuayuan.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应聘人员,我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广东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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