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16人,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余岗位招聘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了解详情。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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