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5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1月27日17:00
广饶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7月,1994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先后荣获“全国橡胶轮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产业示范园区”、“山东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园区”等。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拓宽开发区选人用人渠道,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开发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愿意长期在广饶经济开发区工作;
(五)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须于2023年11月25日之前取得。
二、选聘计划与岗位
选聘岗位条件、选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1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00—11月27日20: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1月27日17: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选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岗位计划表(附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应当主动联系选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选聘单位将根据选聘岗位的履职需要等进行认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00—11月27日20:00
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确认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3年12月1日9:00—12月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1人的,取消选聘计划;计划选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的情况,将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予以公布。
取消选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3、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岗位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公布。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广饶县。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选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面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同一个选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复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答复考察情况。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聘任合同中单独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聘任管理
(一)纳入人员控制数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本次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数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实行聘任制后原职务职级、职称聘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在开发区的职务调整等情况。原为公务员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
开发区选聘的工作人员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自主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分配办法。聘任期间,省市县对开发区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有关选聘信息(含报名网站入口)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进行或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选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440206
附件:2023年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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