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南平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6人,报名时间:2023年11 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南人综〔2023〕8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⑨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⑩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11月23日前取得(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3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6.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确认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 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简章中已写明。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及本人填写的《2023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1份)。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应严格按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考生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c.gov.cn)上公布,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将进行面试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水环境工程等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水环境工程等专业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岗位要求的职称需与岗位的专业对应。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4.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跨县域调动等。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1).xls
附件2:2023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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