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黄州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缺额补齐”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城区社区工作者001岗位6人。面向黄州辖区户籍人员或在黄州辖区内有自住房屋人员公开招聘。
(二)城区社区工作者002岗位5人。面向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黄州辖区户籍人员或在黄州辖区内有自住房屋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24日在黄州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7:30。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黄州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遗爱湖大道68号)主楼一楼北116室社区人力资源股。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户口本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黄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民政局、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须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六)领取准考证。2023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17:30。到黄州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遗爱湖大道68号)主楼一楼北116室社区人力资源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缴费、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713-8115985。
四、考试
001岗位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002岗位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时事、政治理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及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001岗位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002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五、体检、考察
001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002岗位按面试成绩或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注重听取现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的意见。
4.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分街道安排岗位,各街道与招聘社区工作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实行“四岗十八级”管理。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递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工作邀请纪委监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由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切实规范运作程序 ,确保应聘人员素质。对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招聘条件由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社工中心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黄冈市黄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黄冈市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黄州区民政局
黄冈市黄州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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