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天水市清水县公安局招聘20名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社区警务机制,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现状,有力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沉、服务一线,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清水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二)具有甘肃省清水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至2005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四)男性身高168厘米(净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净身高)及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9,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性疾病,脸部无明显性疤痕、胎记等。
(五)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能超过10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加分一次。
(七)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法律规定或政审考察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
(3)《清水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清水县公安局户政大厅。
6.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并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男性和女性应试者笔试成绩分别单独计算排序。
(三)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适时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男性和女性应试者综合成绩分别单独计算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优先聘用条件”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5的比列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项目不占分数,体能测评达标者进入下一环节,未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清水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清水县公安局临时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月薪为每人每月2800元(包含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应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短信及电话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4957324
清水县公安局:0938-4941558 1939389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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