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报名时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6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我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初审时间:12月6日9:00——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详见《2023年温州市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近期单寸免冠电子照片:照片高宽比例为5:4,分辨率最低为600×480(高600像素,宽480像素),最高为1200×960(高1200像素,宽960像素);照片清晰度不低于300DPI;照片格式为JPG,大小200K以上,不超过2M。有关专业数据可详询当地照相馆。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格式为PDF。
2.资格初审后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http://wl.wenzhou.gov.cn/col/col1229207269/index.html(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预留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主要测试本专业相关基础理论知识,采用100分制。考试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预留手机号短信通知。
2.市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预留邮箱,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此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的,曾获得省、市级相关专业比赛(政府部门组织或主办)奖项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文广旅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12月5日止共7天。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1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2月2日前向市文广旅局提出增补意见。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件1.2023年温州市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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