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规定,经研究,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中“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2.应聘者填写《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3.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报名表WORD+其他材料PDF格式)请发送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ahsdgcc@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最后毕业学校+硕博招聘网”(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二)资格审查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教科研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面试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
3.面试采取业绩成果展示和答辩相结合方式,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个人业绩成果展示10分钟,答辩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判断、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4.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判,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官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学术作风、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次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签约、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水利厅和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省水利厅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拟聘人员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式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详见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一栏《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预公告》。
(四)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期协议书(聘期考核具体目标,面议)。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张启迪
联系电话:0551-67316837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551-62128092
省水利厅人事处:0551-62128408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0551-67316828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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