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北沧州市新华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下午17:00)
为持续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我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区工作岗位,招聘20名社区工作者(其中男10名,女10名),具体岗位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本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和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40/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不受专业限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限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3.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5.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6.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7.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9.符合《招聘岗位信息表》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活动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登录http://120.211.69.217:8040/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12月16日下午17:00。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支付宝支付)。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等有关要求,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317-3018020,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3.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
2.笔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四)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1.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携带证件: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4.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选岗、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调阅个人档案、查询失信记录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社区员额数核准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依法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经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2.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对违规违纪、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因行为不当引起较坏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3.招聘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入职后三年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不得申请调动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4.受聘人员按新华区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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