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4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12月26日18:00)
河南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科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性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任务是建设国际化开放式科研平台,致力于开展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设有基础学部、产业学部、未来学部三个学部,现有公益事业性质研究机构19家,转制院所9家,全资企业3家,控股企业1家,牵头组建省实验室、省产业技术研究院5家,另有多家省级创新平台纳入省科学院体系。
2021年12月28日,重建重振的河南省科学院正式揭牌。新的省科学院将聚焦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的新型研发机构、贯通产学研用的科研实体、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式创新平台、集聚一流创新团队的人才中心、融合推进三位一体的创新高峰定位,秉持家国、自信、卓越、精进的院训,创新创设体制机制,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搭建一流创新平台,引育并举,刚柔并济,面向全球不拘一格招揽人才,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单位:河南省科学院机关及所属研究机构。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人数: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逾期未取得学历学位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省科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skxy.com/)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12月26日18: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河南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注:国外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资格初审。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3日9:00-12月27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8日17:00。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12月29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放弃参加考试的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2023年12月30日9:00至2024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出示的凭据,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河南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联系(咨询电话:0371-65750052,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科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研岗、财务管理岗需测试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河南省科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科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情况,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确认所需材料通过河南省科学院网站进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取职业能力测试分值高者为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重点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22587(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河南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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