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文件精神,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5.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6.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报名资格。
7.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9.202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10.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职称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pdf格式发至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邮箱:rsc@wxcu.edu.cn。邮件主题以“姓名+专业+职称”命名。
3.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按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初审结果将于考核前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手写签名),同时按以下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签名,pdf格式;
②居民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
③所有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高校教师资格证(持有者);
⑤职称证书(持有者,包括各种类型);
⑥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三大检索情况;
⑧三篇代表作;
⑨主要的专利、鉴定及获奖证书;
⑩其他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
(3)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4)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通知应聘人员。
3.考核环节及方式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1)教学试讲
通过教学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教学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通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者为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录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学校可提出递补意见,有关部门核准后,按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引进政策及待遇
1.引进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如下待遇:
(1)享受安家费:30-70万,一人一议。
(2)安排校内过渡住房或提供每月10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特别优秀的人才根据学校需要可追加科研启动经费。
(4)可就高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待遇,期限3年。
九、信息发布
报名条件、招聘岗位等有关信息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wxcu.edu.cn
考核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将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十、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3276095丁老师。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0510-83276066
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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