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思茅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决定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思茅区人民医院、南屏镇卫生院、倚象镇卫生院、思茅港镇卫生院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后(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教学基本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户籍不限;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要求
1.思茅区人民医院招聘 5人,南屏镇卫生院2人,倚象镇卫生院2人,思茅港镇卫生院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4)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12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 12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包含急需紧缺人才、事业专项等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第一场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第二场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4月,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以下公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思茅区卫健系统所属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第一场招聘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2023年12 月28日8:00至2024年1月11日17:00止(现场报名时间及网络报名时间均以此为准)。
②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9楼人力资源部(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③联系人及电话:范老师,0879-2836065。
④网络报名邮箱:smqrmyyrsk@126.com。
⑤拟招聘对象须提供相关材料
2024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在校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2023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取得规培结业证明及其他等相关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网络邮箱报名上传要求及格式:将以上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彩色)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mqrmyyrsk@126.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电话”。
(2)第二场招聘
①报名时间: 2024年2-4月,具体时间以发布第二场招聘公告时间为准。
②报名地点:以第二场招聘公告发布的报名地点为准。
如第一场招聘已招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第二场招聘将不再进行,届时会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即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需达3倍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倍及以上比例的岗位,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思茅区人社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考。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面试人员名单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
(1)第一场招聘:2024年1月16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第二场招聘:在第二场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发布时间内,具体时间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
4.面试地点
(1)第一场招聘: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8楼(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2)第二场招聘:在第二场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发布时间内由招聘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招聘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的,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需使用新题目。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详见附件6《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考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测评工作结束后,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考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思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2.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查询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2.聘用的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具体服务年限由医院与聘用人员协商签订。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普洱市思茅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思茅区卫生健康局 0879—2815177
思茅区人民医院 0879—2836065
(二)查询网站
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8.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和到思茅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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