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第二轮招聘工作人员11人,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成立于1958年,是海南省唯一集科研推广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海南唯一一家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为海南省林业局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研管理部门、2个对外科技服务部门,下设2个下属单位。主要从事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恢复、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育、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智慧林业及生态大数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生物技术、林产品质检、林下经济等方向的研究与技术推广,以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9个岗位11人。
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8.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74,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报名时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主要业绩证书或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请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实。
3.资格审查
(1)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考试前的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林科院的网站(http://www.hnslky.cn/)公布。
(2)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招聘
招聘岗位要求为本科、硕士及以上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文件,组织考试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经报名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平均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在海南省林科院的网页上公布。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笔试,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公布。
3.面试
采用PPT演示、答辩和岗位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林科院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为同分情况,则进行加试,加试的形式、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如平分情况下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和体检和考察结果,报院党委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林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本单位纪委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告院党委。
3.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将拟聘人员相关情况形成报告报院党委核准后,按程序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
4.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根据招录人员技术职称和聘任职位核定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0898-65915692
技术支持咨询:400-838-9296
附件1: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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