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理论、制度、标准、规范研究、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利制度、确权政策、权属争议调处理论研究;承担自然资源部交办的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和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等不动产登记事务性工作,协助指导地方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和数据分析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立法研究和依法行政制度研究,支撑开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起草研究、法治宣传教育、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制度、标准、规范研究,支撑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工作和自然资源执法标准化研究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测分析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研究及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和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国内外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职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职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等工作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任职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或符合京外调干有关规定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填写《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填表时请勿漏项,表格发送至邮箱bdczhaopin@rerc.com.cn。
报名时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项目论文成果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并压缩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均为“姓名-岗位序号-岗位类型”)。
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登记中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采用应聘人员PPT自我陈述(不超过5分钟)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PPT自我陈述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介绍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岗位招聘数量,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网公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登记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6655881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17号
邮 编:100034
邮 箱:bdczhaopin@rerc.com.cn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
附件1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2024年度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附件2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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