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名
因工作需要,屏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屏边县公安局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性21人,女性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文末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屏边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辅警待遇保障主要包括工资和“三险”,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1600元)+年限工资(每满1年50元,以15年为上限)+层级工资(根据学历进行评定,200—2000元)+执勤津贴(20-30元/天,每月按22天计算,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350元)。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执勤津贴。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3.身心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层次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其他条件(详见文末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当放宽条件或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3.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8.曾系屏边县公安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辞职未满90天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0日上午8:30-下午17:00(工作日);
报名地点:屏边县公安局政治处302室;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持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2);具有公、检、法及其他在职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体能测评
测评内容: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1分钟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单项满分为100分,设定单项最低分数线,单项最低分数线为35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政治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作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详见文末附件3)。
(五)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于三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其中,报考人员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六)递补
体检、政治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试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试用资格。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屏边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屏边警方”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屏边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屏边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29039
监督单位:屏边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
原文标题:屏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1rRqPrlgdjOpAkgKDG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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