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经核准,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商丘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技岗除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愿意放弃公务员及参公身份的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选调的。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月1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网等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为期3天,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市委宣传部组干科(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9楼1908房间)。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如实填写《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3)《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
(4)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市委宣传部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按照笔试、面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考场设置、命题、试卷管理、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网等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选调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市委宣传部结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岗位时不区分职务层次,选调后应承诺服从组织安排。参加选调期间,对报考人员在原所在单位提拔的职务职级不予确认。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工作变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工作。对于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职位,是否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及回避政策,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选调工作解释权归市委宣传部,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研究明确。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370-3258802
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370-3288539
附件1: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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