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人员共4人,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2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2人。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在东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3、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详见《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满足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所在单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6、良好的专业功底,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等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从2024年1月12日起至1月20日止。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和《公开选调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证明资料(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列编登记卡、任命文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和全身生活照1张。
将上述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spxk2017@163.com邮箱。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者的报考资格。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填写附件2和附件3,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五)资格审查
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以下简称“人事科”)根据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对岗位匹配度高的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入围笔试人选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调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00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由人事科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
(二)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人事科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察对象还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办理调入手续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祝先生0769-22830912。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29室。
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
3.公开选调编制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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