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提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根据中心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2日以后出生):
A.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中国新闻奖、国家级“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国家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不含集体奖项);
B.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省级记协新闻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3件及以上的(不含集体奖项);
C.符合湖州市人才新政4.0规定D类人才及以上的;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
6.户籍不限。
7.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需在2024年1月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1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1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不宜报考的情形
1.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利用中心各宣传平台同步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1月11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下载掌心长兴APP,通过登录掌心长兴APP首页报名通道进入,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
由长兴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考核分批分类进行。考核日期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一类: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全媒体记者。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
第二类: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数字影像。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根据技能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
第三类:采取“专业评审+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大数据运营总监、教育资源开发工程师。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单个岗位计划数的10倍的,在专业评审前增加笔试初选环节,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专业评审与面试对象,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若不足比例的,不再组织笔试初选,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评审与面试。
所有岗位在面试开始前,由长兴县融媒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按成绩计算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考生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由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事业编制、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招聘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县融媒体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社保局核准。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与长兴县融媒体中心签订事业聘用合同,签约服务期不少于6年。待遇按照长兴县融媒体中心薪酬体系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chr.cn/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72-625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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