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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

2024-01-18 09:46:25
华图教育

2024年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安局政治部和区党群部同意,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其中,社区巡防岗6名(限男性),新媒体运营与维护岗1名(性别不限)。

二、岗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绵阳市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工作,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家族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双眼裸视4.8(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其他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社区巡防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媒体运营与维护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警察院校毕业生、部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绵阳高新人才网、绵阳高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治处4楼403室,联系电话:0816-2545969,地址:绵阳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填写《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名信息表》一份,提供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同底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体能测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测试科目:2000米、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握力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达标的,自动退出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主要对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满分100分;面试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按照考生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综合考察

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需递补,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培训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一楼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如有举报,举报者应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纪律规定等情形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现行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午餐。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实施,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督察大队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招聘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监督电话: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督察大队 0816-2826545

咨询电话: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治处 0816-2545969

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月17日

原文标题: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gFWAmVy-3uOnrbmG9SIcg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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