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补充招聘纪检看护人员3名
因工作需要,委托鹰潭市天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纪检看护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察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3.身心健康无缺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二)报名条件:
1.户籍地为鹰潭市辖区内。
2.年龄要求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3.身高1.65米以上。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参加公安机关日常勤务工作。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三、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与月湖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新标准持平,每人每月不少于3300元。正式入职满1年,考核合格者享受工龄津贴每月200元;每满1年,工龄津贴每月增加100元(5年封顶)。
2.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绩效管理,另外享受看护补助80元/天,食宿免费。
3.按照“优先保障审查调查工作、激励比学赶超”原则,根据日常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每人每年平均不少于5000元。此外,伙食补助、被装、工会福利、体检费等福利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同等发放。
4.委托鹰潭市天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每人每月缴纳约1100元(以实际缴纳为准)。
5.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并与鹰潭市天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合同生效后,半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进行,由月湖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择优聘用。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鹰潭市月湖区梅园街道府前路66号)612办公室。
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8007016231。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4.报名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相应文化程度证明、退伍证明(党员证明)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2024年1月19日
原文标题: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纪检看护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1op5RARJbAngwoMNz4r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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