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部分市直学校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教练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以下简称“鲁体人字〔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泰安市部分市直学校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教练员9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见《泰安市部分市直学校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体育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鲁体人字〔2023〕15号文件列入就业安置范围,自愿选择招聘安置的输送地为泰安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且与招聘岗位对应运动项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月26日9:00—16:00
地点: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
电话:0538-8497799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最好运动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无误后退还),《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背后注明姓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成功、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个人信息、提交材料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根据行业岗位急需紧缺人才需要、鲁体人字〔2023〕1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招聘考试采取试训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某一招聘岗位只有一人报名,且应聘人员为鲁体人字〔2023〕15号文件公布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基本信息表(一)中输送市为泰安的运动员,直接考核聘用。
试训试讲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委托有关单位或相关专家教授命制试题。应聘人员在考试现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后,依次领取试题,单独封闭备课,在15分钟内制定一堂招聘岗位专业训练课教案。随后进入考场,按照教案内容带领学生进行模拟训练,时长不超过15分钟(学生和场地由招聘单位提供)。异地聘请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试训试讲情况当场评判打分。
考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泰安市体育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泰安市体育局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1-3.docx
附件1.泰安市部分市直学校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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