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名
根据工作需要,个旧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为个旧市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20人,岗位表详见下图。
三、薪酬待遇
辅警实行层级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辅警人员月均工资3600元(含五险),食宿自理。
四、招聘原则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为18至35周岁;
4.本次招聘目标为男性,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165cm以上;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具备一定身体素质,体能较好。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内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6点。
(二)报名地点
个旧市公安局312办公室。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如实填写→粘贴好照片→将报名表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优先招聘证明材料等证件材料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1份(存档);个人征信报告1份;
(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1寸照片1张。
(四)政审
政审由公安机关组织,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为县级以上医院,招聘对象自行前往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
(六)岗前培训
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通过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和岗前培训的招聘对象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规定程序与个旧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继续聘用,续签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个旧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原文标题:个旧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6NslmoA9hBX5pqHCNnt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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