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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

2024-02-21 13:45:48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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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结合石首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调整后,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四)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一项。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开考前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止2024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填写《荆州市2024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3月7日9:00至3月12日17:00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首市人社局委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石首市人社局,经审定后,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石首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石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4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7182534(石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原文标题:石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zwgk.shishou.gov.cn/38400/102220243/t119220243024/462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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