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我院此次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选择线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4年3月1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二)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三)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文件)、成果证明材料等。
选择线下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4年3月1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211室):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书(文件)、成果证明材料等。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线上审查提供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线上审查提供原件扫描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3220292(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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