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警务辅助人员。
人数:5名(限男性)
2、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身高165厘米以上;
(三)要求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政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七)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27日(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交警大队二楼);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张规格)。
5、报名咨询电话:
胡警官:13887422298
办公室:0874-4614786
4、聘用和待遇
1、免费提供食宿,培训合格后提供工作所需的警用服装及装备;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1个月,期间发基本生活费600元/月。聘用后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月工资2000十绩效十五险十免费食宿)。
3、工作满3个月,与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随着辅警队伍改革的推进,辅警待遇有变化,按照新规执行。)
5、其他事项
招聘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招聘】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辅警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Re9r3krC2hS7tj8Bbum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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