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文职辅警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符合公安辅警招聘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6. 文职辅警: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有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公文写作相关工作经验及文秘、法律专业学历者优先。
7.以上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均在建阳区(含乡镇)。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家族精神病史的;
⑦目前已在南平市公安局工作的辅警;
⑧曾在南平市公安局工作的辅警,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辞职后两年之内不能报考;
⑨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⑪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的;
以上与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3月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10日(工作日当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建阳报名地点: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建阳区童游街道和顺景园446号);联系电话:0599-5828015,联系人:李先生。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南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复习资料可参考辅警招聘考试相关教材。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原件材料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共100分。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34号)执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 聘用和递补
笔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再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人员均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及福利待遇:文职辅警年均收入约4万元,以上被聘用人员年收入包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交部分,食宿自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南平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招聘报名。
2、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3、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8862039。
4、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文职辅警|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Ya_hJBG5iTIEkDNDAJP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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