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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临时聘用人员)13名

2024-03-13 08:56:21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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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1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充实公安队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拟招聘勤务辅警共13名。其中西洛、夹铁核定3名男女不限,其余10名限男性。

三、招聘人员工作内容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聘仅限户籍地为凉山籍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凉山州户籍,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其中报考西洛、夹铁派出所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文化,一经录用后签订5年制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辞职和调整工作岗位;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0日以前)至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辅警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及在读大学生;

9.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施。报名者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证明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3月26日(星期二)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在普格县公安局307办公室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普格县公安局三楼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和招聘名额,并将调整结果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七、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准考证领取登记笔试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以张榜和“普格公安”官方微信发布的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取前26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面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待通知。

3.体能测试范围:男(1000米、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

1.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记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以张榜和“普格公安”官方微信发布的方式公布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九、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十、优先录用

具有狙击、排爆等军事技能(受上级表彰);文秘写作、新闻通讯、宣传等特长(在省州报刊发表过作品);网络维护、计算机等级证书,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具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查决定。

十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普格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签订合同和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十三、待遇

按普格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具体薪酬为3768.36元/每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后期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改善待遇。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普格县公安局政工室:0834—4773859

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十五、其他事项

(二)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公安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考有关成绩、通知等相关事宜公示将在“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的领取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普格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2日

原文标题:普格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eSif9Qc7GhgGnrdxmrMJQ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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