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一)文字编辑岗1名;
(二)初级声像资料采编岗1名;
(三)行政辅助文员1名;
(四)刑事技术检验辅助人员1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和学历可放宽;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必要的出差及加班。
(二)文字编辑岗要求
1.有较强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文字写作3年以上,有一定新媒体文案编辑及运营经验(有中共党员身份,群团组织、党建工作相关经历者优先);
3.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三)初级声像资料采编岗要求
1. 传媒、新闻、摄像、影视制作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从事1年以上声像资料采编、导播、管理工作,熟练使用各类声像编辑软件;
3. 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政务新媒体独立制作发表过相关宣传视频。
(四)行政事务辅助人员岗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功底,男性会开车,能够熟练使用EXCEL等办公软件。
(五)刑事技术检验辅助人员岗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全日制,非成人教育)文化程度的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生物学(含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医学(含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法医学专业、护理等相关专业。
(六)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工资待遇·
年薪5至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和生活补助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应聘要求·
1.报名。将《个人详细履历表》发送至邮箱:1550268559@qq.com,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初审。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岗位条件,对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选。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用人单位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5.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体检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原文标题:湖北省公安厅合同制警务行政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wbNv7OHbuBuTLb3vSy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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