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名、驾驶员2名。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户籍在本县的常住人口,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一)辅警(2名)
1、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2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要求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均要求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能;
4、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有篮球特长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驾驶员(2名)
1、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2日后出生),驾龄长、驾驶经验丰富者可酌情考虑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B2证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4、热爱驾驶员工作,服从工作分配;
5、要求身高168cm及以上;
6、退伍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及直系家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在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者,不得报考;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考试及录取
1.报考辅警需经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
2.报考驾驶员需经过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
待遇
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者。录取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诏安县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21日止。
2、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
3、报名地点:诏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607。
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联系电话:0596-6092911(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原文标题:诏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i4XqgQrVg2XkF0crhFR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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