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泽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勤务辅警,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训练由县公安局处突巡防大队统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监委的统一调配使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10名辅警(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县(光泽县)户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热爱综治及公安辅警工作;
(二)年龄:18-35周岁;
(三)身高:170cm以上;
(四)身体健康,无家族精神病、慢性传染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裸眼视力不低于4.8,有正常表达能力,动作协调,反应敏捷;
(五)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高中需在4年内提升至大专以上学历);
(六)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予以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家族精神病史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与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3月19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报名时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退伍军人须验《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份;
4.报名时间:即日起;
5.报名地点:祥泰保安公司(文昌路49号);
6.联系电话:0599-7929159,联系人:王先生。
(二)政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政审。
(三)面试。确定笔试名单并进行考核,应聘者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经面试后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应聘者的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通知(通知人数与招聘职数相等),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六)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为光泽县处突巡防大队队员。
五、工作职责
担负光泽县监委在南平市监委办理留置案件期间的看护值班任务;执行光泽县公安局处突巡防大队日常(含节假日及特定时期)巡逻防控等工作任务。
六、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三个月)基本工资,正式队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照日常考评发放),人均年度经费50000元(含绩效工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抽调监委看护期间补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光泽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g6sYpwO1FVhTKhD79z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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