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辅警2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高中学历;体貌端正、无纹身,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25之间,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单位安排的任务,服从单位的岗位调整安排。
二、聘用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1)。(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26600751)。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③《雁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审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
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
3.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三)体检及考察
1.考生完成相应考试的,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雁江区人民法院有关聘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不享受月绩效考核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
(三)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审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1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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