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3.年龄:18--35周岁(1989年3月20日——2006年3月20日出生),有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经验的,最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政治处辅警办。
3.报名资料: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张,毕业证及复印件2张,学籍证明及复印件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2张。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1.考试采取面试、笔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项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政治处辅警办通知时间为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体检及政审
1.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组织实施。
八、聘用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服从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的统一管理和分配,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工作职责
参照《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用)》规定,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统一办理,并报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福利和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待遇2500至3000元,人均绩效考核每年不低于1万元。
公安分局为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备制式服装,统一提供工作用餐。
十二、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6--4339581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
2024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安州公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Hgl6hlT71N8r6PBd1c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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