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政府购买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共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护理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岁周岁以下;
(四)具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户籍,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记录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5楼507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63-8716228,联系人:莫铠莲。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将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安排体检。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需按电话通知时间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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