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阿坝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尔康市关于规范马尔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经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马尔康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拟招聘辅警17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强;
3.年龄在18—30周岁(2006年3月31日—1994年3月31日出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警务技术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政治审查符合招考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学历高中及高中以上);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本地区未就业大学生;
6.公安民警直系亲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4日截止。
(二)报名地点
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绕城路110号)
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file/down?id=e8caae03819048f28cf08278c5f19d1d(附件)点击链接下载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试
根据招考人数按1:1.5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测试项目:2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测结果当场宣布,二项合格即可通过。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考生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四)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4.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职位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马尔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马尔委办〔2020〕60号)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是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聘用单位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身份及薪酬待遇
(一)按照中共马尔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马尔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马尔委办〔2020〕60号)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存。
(三)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四)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纪律,警务督察大队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7-2822439
九、其他事项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统一由马尔康市公安局在马尔康市公安局公告栏及马尔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均视为报考者自动弃权本次应聘。
(四)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0837-2822441 18990430080
本公告由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马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公开招聘丨马尔康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TUoZoLOOXLbfhXzj8wY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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